目前分類:好文欣賞-文學 (299)
- Mar 03 Mon 2008 11:16
劉若英 快樂干物女的告白
- Feb 21 Thu 2008 10:04
好運的習慣「中級篇」
- Feb 16 Sat 2008 09:22
有一種愛叫殘酷
兩性關係:有一種愛叫殘酷
男人對女人一直很好,呵護有加,只要他在家就不讓她做一點家務。買菜,做飯,洗衣,拖地,洗碗等等,他都會做得又快又好,女人喜歡什麼東西,不用撒嬌耍賴,他總會當成禮物買回來。用他自己的話說,女人是用來疼愛的。
女人柔美嫵媚,她的幸福全寫在臉上,甜美的,充滿陽光般的燦爛。她一直以為,日子就可以這樣,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,天長地久,永生永世。她將一直做他懷裏的羔羊,他將一直是她一生的依靠。
- Feb 28 Tue 2006 10:23
情婦
情婦 |
當了多年護士,見慣悲歡離合,也漸漸懂得人世的無奈半點不由人,是非成敗誰判定?情真愛怨又由誰說清?
而故事一直在走廊上演,那長廊是適合等待的。 半夜兩個女人,一個閃亮如同美麗的外衣,一個緘默卻蘊含溫柔的慈悲,但都伴隨著他起舞;或者該說是他同時佔領美麗與溫柔,而情人與老婆的角色,是如此鮮明對立又模糊地存在,令人錯愕不已。 她的進來,使人眼亮,臉上始終掛著笑意,很真心、很有信心,教病人覺得安心的那種。 她的男人是急診送來的,聽說是肝癌,事先沒有一點徵兆,不吸菸、不酒、不打夜牌、不嚼檳榔的標準先生,說倒就倒了。 她為他換上病房規定的病患衣服,調好點滴,他不斷喊泠,她以身子溫柔地擁住他,笑著告訴他: 「一會兒就會好,打完點滴,高燒便會退。」 她耐心地哄著小孩般不安的他,直到他似昏似睡的不再有騷動。 我看看腕錶,清晨四點,天已微明,她一夜沒睡,守著點滴,彷彿每落下一滴水,她才有一拍心跳,她的枕畔人已滿頭白髮,她該也有四十好幾了吧? 她非常客氣地請我們去換已打完的點滴,許多謝意在臉上,份外讓人不忍。 天亮透的時分,病人的燒終於退了,她為他除去汗濕透的厚被,穿過拿取不易的點滴,換上一套乾淨的病服,抹身擦澡,微笑看著甦醒的他,對他低語,哄他安心。 我覺得這肝癌病人的命其實挺好的。有這麼一位老婆,該是前世修來的福吧! 她總是在中午時分回家煮些粥、湯之類的補品,下午兩、三點才再過;而這位病人卻還有個漂亮的情婦,才真叫人又羨又妒。 那位美麗的情人卻精明得在她前腳走後,後腳就跨進來,高跟鞋格格的響徹長廊,打扮入時的套裝,一張仔細化過妝的臉,和一臉的撒嬌,她還要他哄著呢! 我聽到他輕輕對她說:「我一直在等妳來呢!」 同房的病人都覺得他實在艷福不淺,賢慧的黃臉婆疼他如小孩,美麗的情人在空檔立刻來陪他,他始終都不寂寞。 他的病似乎沒有送來時那麼危急,手術切除術做的還不錯,他終於可以進食、散步,甚至不久也拔除了點滴管,可以在院外走動走動了。 他的老婆日夜不停地照顧他,三餐弄吃的來,削水果、送椰子汁、拿書給他看、讀報給他聽。 她活得很有勁,也把這股勁兒傳輸給他,期待他的病情受控制之後,能提起生命的勁道來和病魔抗衡,好好地活下去。 我是挺佩服他的情婦,因為她可以聰慧的算到每次他老婆走了才會過來,匆匆坐一、兩個小時,又在他老婆回來之前離去。 也佩服她永遠把自己收拾的光鮮亮麗,絕不在他面前露出邋遢相,不像他老婆總是踩腳褲、寬襯衫、平底鞋、綁個髮髻在腦後頭。 有時我們也愛八卦一下,怪不得十八號病床的病人愛搞外遇,老婆和情婦實在沒得比。 老婆每天弄吃弄喝,陪他散步、作運動,半夜還送消夜,算是賢慧了,他還是照樣在外頭有情婦,可見得漂亮得體,永遠是男士們臣服的,賢慧又算什麼呢? 週末下午,情婦又出現了,裁剪合身的粉紅色套裝,同色系髮帶與高跟鞋,令人耳目一新。 我們輕輕點頭和她打招呼,卻赫然見到她帶著一個小男孩,十歲左右,長得清秀、調皮、聰明伶俐。 他見到十八號病床,老遠就撲過去,親親熱熱地喊「爸!」 整個人埋在他爹身上又撒嬌,又思念地哭起來,他爸也老淚縱橫,那情景,真是令全病房為之動容。 我們暗地裡笑他是「累」出病來的,享盡齊人之福,在外頭連兒子都偷生了,的確不簡單,中國人的「有後」觀念很重,情婦有本事生個壯丁,人前人後喊爹的,讓他多得意啊! 也怪不得兩個女人的待遇差那麼多,一個看起來淡然的像朋友,雖然無話不談卻沒有激情,一個看起來卻像蜂蜜,即使只是蜻蜓點水的來去,卻總令他期待。 孩子跟他爹去院裡玩了,美麗女人無聊地坐在床邊翻這翻那,翻到抽屜裡的一本筆記,她一頁一頁看,美麗的臉卻開始扭曲。 她把筆記啪一聲扔進抽屜,幾乎是衝到護士間來,尖叫著詢問: 「太多啦!每天都有人來看,鮮花、水果那麼多,您沒瞧見嗎?」 |
- Feb 26 Sun 2006 17:03
只要曾經愛過就不枉此生... 因為 我真的愛過妳!
他每天都會到女孩工作的店裡面買一包香菸,
- Dec 12 Mon 2005 00:03
能讓自己幸福的人,才能帶給別人幸福
- Dec 11 Sun 2005 23:54
戀愛是兩人相互成長的過程
- Dec 09 Fri 2005 14:39
被愛很自然,不需要理由或資格
- Dec 07 Wed 2005 22:29
停止要自己「努力!加油!」
- Jun 18 Sat 2005 23:29
把握你的緣
把握你的緣 一個年輕人,心裡很喜歡同校外系的女生,他經常有意地安排,希望對方注意到自己,可是每當四目相交時,他會覺得緊張臉紅,真的是愛在心裡口難開,每當他提起勇氣說話時,卻又話到嘴邊留半句,弄得雙方尷尬異常。
有一回,他聽心理學家吳靜吉演講,聽到:「你可以告訴他,你的感覺,但是對方也有權利接受或拒絕,最好在一對一的情況下表白你的感情,如果他拒絕了,你應該尊重他的權利。萬一在拒絕之後,對方到處去宣揚,那就錯在他不在你,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坦然自處一笑置之,反正沒有證據,被嘲的應該是他,而不是你。」
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他喜歡的女孩,單獨站在樹下,他清了清喉嚨,想一想「愛就是告訴他,我是誰」這一句話,相當緊張地走過去告訴那位他日思夜念女生:「我很喜歡你,但是....」這個女生在不知所措的當中,緊張大聲,而且快速地說:「我也是」。兩人尷尬的互望了一下,然後害羞地笑起來。原來她也是個害羞的女子。(以上摘自『愛.寂寞.害羞』--心理學博士吳靜吉著,遠流出版)
我曾用以上的故事,鼓勵一位愛在心裡口難開的網友。向他私慕的女同事表白。當時,他的情況是:經常有機會和她在辦公室裡獨處,但彼此很少交談;他擔心說出來以後,會被拒絕,更擔心被拒絕以後,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;而每天又要在一起工作,會很尷尬。但如果不表白,恐怕就此失去交往的機會。
最後,他還是鼓起勇氣,寫下心裡的話,交給了她;但沒有被她接納此未能發展成男女朋友的關係。不過,他總算是說出了心裡的話。日後在辦公室裡,雖然單獨相處時,也有幾分尷尬。但總的來看,這樣的表白還是值得。
表白以後,如果不被接受,將來相處,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、同學,會不會尷尬?其實和各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。如果追求的一方,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(不做男女朋友),那就不會有問題。比較麻煩的是,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,還要心存僥倖,刻意示好,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,那就會令人難以消受了。
我想:對於自己愛慕的人,我們能做的只是: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,讓他留下好印象,再找個機會,表白心意,然後尊重他所做的決定。
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,女生呢?我認為也可以;不過手法上,要含蓄些。女孩子可以找個藉口,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;然後再以答謝他為由,邀他喝咖啡,如果談得愉快,就要求他回請,由此展開一對一的交往。
以下一則故事;摘自『騙婚記』作者是席慕蓉,所謂騙婚,不是惡性的詐騙那種騙婚,而是以一種幽默的手法,描述男女交往時,刻意討好對方的『騙取對方好感,以成好事』的意思,從語氣上觀察,這一則故事,應是她的自述。故如下:
我不知不覺地愛上他了,可是,要怎樣才能讓他也開始愛上我呢?機會來了,有個週末,我照舊從布魯塞爾坐火車來中國學生中心玩,發現別人都很健康快樂,只有他一個人,因為重感冒躺在床上,問他要不要吃飯?他也說沒胃口。
於是,我跑到他們廚房,找到一個小鍋,一小把米,就很耐心地熬了一鍋稀飯。其他的同學過來問我幹什麼,我說劉海北感冒了,我來熬一鍋稀飯給他吃。於是,整個男生宿舍都轟動了,每個人都來問劉海北稀飯好不好吃?他回答時臉上得意的光彩,讓我知道我已經成功了。(以上摘自席慕蓉著『黃羊玫瑰飛魚』爾雅出版)
作家苦苓也講過一個他自己的故事,他年少時,曾經和一位少女經常見面,也談得很愉快,可是都未曾互相表白,也沒有留下彼此的地址;分手多年後,他始終覺得是一段甜美的回憶。當他成名後,公開過這一段往事。女孩看到了,寫了一封沒有地址的信給他,告訴他,她就是那個女孩,現在已經結婚了,也記得那段往事;寫信給苦苓,只是要告訴他,她知道,他很好;也讓他知道,她很好!
這樣的結局,其實也很感人嘛!愛情的意義,不就是『你好,我就好』嗎?畫家兼作家席慕蓉女士曾經有一段文章,把錯失的因緣,描述得很深刻;現抄錄如下:
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在剛好的時間?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不多也不少,不早也不遲,才能在剛好的時刻?說出剛好的話,結成剛好的姻緣。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。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,因為那樣的話,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也就不會有傷痛,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。
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「緣」,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。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,才發現,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而當我同過頭來,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,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