喬見.巴黎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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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來越覺得,「任性」這回事,和年齡增長是沒有任何關係的!!

二十歲時十分任性的我,並沒有因為三十歲而稍稍收斂一點!!

只是好像到了三十歲了,終於可以開始瞭解二十歲的任性……

在愛情裡是極度任性的……
非常霸道,為所欲為~~

愛上了一個人,覺得他就是全部……

孫燕姿唱的一首歌叫《很好》,
我曾經隔著話筒,把我想說的……
用我的方式說給一個男生聽……

……我已經愛一個人到近乎危險的程度了……
那麼那個人也一樣嗎??……


因為年輕,覺得愛情是可以不要負責的……
因為年輕,當時的我還不夠明白,什麼是責任……

很任性,在那樣的愛裡,
任性地獨自舔著傷口,以為自己傷得體無完膚,
卻不明白,我的爪子,也同樣傷得別人無從招架……


現在看來,很瘋狂,很勇敢,
很純粹。


是沒有後悔的吧……
我想……
因為時間會讓很多不堪的往事,
都變成是可以原諒的!!
完了……
我已經如同老人般在話說從前了~~^^


有時候,
我懷念著那個不顧一切的自己,
那個在愛裡不負責任的自己……

也懷念著那樣單純的純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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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邱 瓊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