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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奔和自己,真的好一點。

作者/水瓶鯨魚

夜裡,和某個已婚男性友人A到酒吧喝酒,A看起來表情沮喪,酒過三巡後,語氣同深冬的雨,濕冷疲乏。

我不想打擾自己酒興,遂問些我自以為可以振作男人精神的話題,比如新款的車或對周刊擠奶的女性照片云云。沒想到A的回應,有氣無力,倒是他杯中的酒,像反覆倒置的沙漏,不曾停息。

我隨意問起常問許多友人們的題目:「有沒有想過,此刻有什麼事情立刻發生,會讓你滿足?」沒想到A竟然毫不猶豫回答:「和她在一起。」

這下子,我後悔我的發言,我很清楚知道A口中的「她」是一個已婚的女子,兩個已婚的男女根本沒能力解決自己的婚姻,加上那女子有小孩……最重要的是,今晚我並沒有當心理醫生的打算。

A或許看出來了,竟幽默地說:「私奔吧。」
我笑:「和自己嗎?」
A也笑:「我又不是陳昇。」

《我想要私奔,和我自己》是陳昇的歌曲,A知道我做過那張唱片的企劃,A歌唱得很好,特別喜歡唱那張專輯的主打歌《把悲傷留給自己》,可惜他今夜試圖留給自己的悲情,卻沒成功。

我說:「私奔和殉情,都是落伍的。」
A疲累地,再度把沙漏倒過來,把空杯填滿酒:「我知道。」

很奇妙地這瞬間,我突然清醒起來,腦中掠過許多私奔的故事,無論是電影戲劇、文人墨客筆下的作品,或者是上個世代的真人真事,比如:司馬相如和卓文君、作家夫妻朱西寧和劉慕莎、藝術家徐悲鴻與蔣碧薇,即使是魯迅之子周令飛和張純華等。

似乎多數私奔故事的開頭,通常來自「門不當、戶不對」,或不容世俗倫理的愛情事件,但,為什麼「私奔」的兩個主角設定彷如言情小說公式,其中必有一個「富家女」,而且多半是富家女「決定」私奔這件事。

想著,想著,我竟笑出聲來。

A露出疑惑表情,我不想惹麻煩,只笑著反問。
「如果你有私奔的念頭,為什麼沒去做?」
「剛剛不是說,私奔和殉情一樣落伍嗎?」
「誰要你殉情,我說私奔…如果任性一點,應該可以吧?這不是很浪漫嗎?」
「要私奔到哪裡?北京?上海?深圳?芭里島?」A搖搖頭,再度笑了。

我明知道A在說什麼,北京、上海和深圳是他直覺考量和台北很像的繁華地區,有很多華人,可能可以生存;而芭里島是因為物價便宜,或許短暫期間可以居住。

可是,我此刻酒興到了,有點壞,多少想挑釁:「你既然有私奔念頭,所謂私奔不就是不顧一切嗎?應該天涯海角都可以吧?」

A陷入短暫思索,似乎一時無法回答。

「如果要想這麼久,怎麼可能私奔呢?」
「如果她可以,我就可以。」A顯然被激起戰力。
「那你老婆呢?你們到現在離婚都談不攏?」
「我什麼都可以給她,房子車子…」
「好,你倘若什麼都給了你老婆,你還有錢去私奔嗎?」
「私奔就是私奔,談錢還算什麼私奔?」A火氣上來。

我嘿嘿笑,我知道A很不爽,我也無意繼續挑釁,立刻舉杯和他乾了一杯。

說真的,我只是在今夜突然頓悟,私奔二字之所以浪漫,正因為這世上有一個人願意和自己一樣願意為了愛情放棄一切,這念頭多浪漫。但,歷史告訴我們真正能奮不顧身的,決定權通常來自女人,而且是富家女。

當窮小子遇到富家女,富家女願意為了你水裡來火中去,窮小子哪有不感動?「私奔」立刻一拍成行。可是,有錢男子遇到窮女孩,哪來私奔這件事?因為男人要負擔的責任就大了,自然有錢可搞定就搞定,或希望女性暫時委屈求全。

這些話,我當然沒有跟A說,因為像他這樣的男人,私奔只是一句口頭夢想,倘若認真起來,愛情更早滅亡。

他還是唱唱陳昇的歌「我想要私奔,和我自己。」比較穩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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